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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2P平台有哪些刑事风险 在P2P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,借款人需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:故意隐瞒事实、违反规定,以自己或他人名义利用多个平台超额借款,或将资金用于高风险投资并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…
P2P平台有哪些刑事风险
在P2P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,借款人需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:故意隐瞒事实、违反规定,以自己或他人名义利用多个平台超额借款,或将资金用于高风险投资并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;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为:借款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且能及时清退资金。

(3)P2P平台吸储后,资金不用于P2P业务,而平台经营者挥霍资金、潜逃、用于犯罪行为的,可视为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”,进而可能构成“集资诈骗罪”。综上所述P2P平台在构建及运营的过程中,虽谈不上危机四伏、险象环生,但为了平台的长期发展及持续经营,应当建立起一定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。
在P2P平台“爆雷”涉罪的分析中,需对投资者资格、认购起点、人数限制、产品性质、产品基础法律关系、产品监管、基础金融资产的基本要素、投资情况、风险等级以及对外宣传方式等几大模块进行实质性判断。只有全面、深入地了解这些要素,才能准确地进行涉罪研判,并为刑事辩护提供有力的依据。
造成上述乱象原因众多:我国P2P行业门槛低,部分平台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名义注册,却因资金断链或恶性跑路终止;本金保障方面,平台宣称百分百保障本金,以自有资金作风险金,却无监管机构监管;相关法律缺失,监管机构不明确,行业规范未建立,网络借贷风险加大。
比如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P2P平台及出借人资金,用于非法活动或挥霍等,这种可能涉嫌诈骗犯罪,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还有,如果在借贷过程中提供虚假的担保或抵押物,骗取借款后拒不归还,也可能构成相关刑事犯罪。
年12月27日,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表示,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约5000家逐渐压降,到2020年11月中旬已经完全归零。整顿路径与转型方向:大部分平台选择良性退出,还有部分平台尝试转型小贷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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